一审判决是在一起教育中心严重安全事故的附带刑事民事诉讼中作出的。

一审判决是在一起教育中心严重安全事故的附带刑事民事诉讼中作出的。

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一审宣判(原标题: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涉教育中心重大安全事故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审判决)

2025年12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涉嫌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原告范永贵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案件。法庭作出了判决,被告被判犯有教育设施严重安全事件罪。李钰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徐向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贾霞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时,判处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自刑满释放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教学、教育相关职业。对他的惩罚。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范永贵等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河南省方城县英才学校火灾现场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宇系方城县独树镇燕山铺社区英才学校(以下简称燕山铺英才学校)的实际管理人。 2018年,被告人徐向阳被李钰任命为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运作。被告人贾霞是该校三年级教师。他住在三年级男生宿舍305号,兼职做宿舍老师。晚上 10 点 45 分左右2024年1月19日,该校男生宿舍发生火灾,该宿舍共有305名学生(实际上当天有33名学生)。火灾发生约15分钟后,消防人员接到通知,消防人员赶赴现场并开展救援行动离子。由于火势猛烈,尽管全力救援,仍有13名小学生死亡,4名小学生受伤(1人重伤,3人轻伤)。燕山铺英才学校多年来违规办学,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学校设施不符合要求。火灾发生时,大楼屋顶水箱和室内消防栓均无水,火势无法在初期被扑灭。独立的烟雾和火灾警报器没有电源并且无法正常工作。民警得以及时报警,耽误了或者说逃跑的最佳机会。学校日常管理并不严格,没有出现学生带打火机到校等问题。 305号宿舍的入住人数明显超标。官员不熟悉紧急救援事发时,这些程序无法有效组织305宿舍学生的疏散。事件发生后,方城县独树镇一所天才儿童学校联系了13名死亡小学生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每位遇难学生家属获得杂费补偿130万元。上述赔偿将于2024年1月支付。防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明知燕山铺英才学校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未采取整改措施或及时报告,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事故。他们的行为构成了教育中心严重安全事件的犯罪行为。这起火灾事故造成13名小学生死亡,其中1名学生死亡。重伤,三人轻伤。影响尤为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三被告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违反职业要求,忽视学校安全管理职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他们被判处监禁,但服刑后五年内不得从事教学工作。教育和与教育相关的职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永贵等人事发后依法获得了赔偿,但其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三被告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当事人亲属、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政协和部分市民。此前有报道称,河南省学校火灾造成13人死亡,家长被迫签署协议,仅签一天就减薪10万。季平,吉姆新闻评论员。 2024年1月19日深夜,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燕山铺村一所天才学校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名平均年龄仅9岁的学生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私立寄宿学校被勒令停止运营,七名责任人被依法逮捕。河南省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消防设备部署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并承诺及时公布结果。然而,家属和市民仍在等待很长一段时间,记者也一直在等待。被拒绝就相关问题采访当地部门。许多已故儿童的父母报告说,事件发生后当地支持团体提供的赔偿协议包含“密封”条款。这意味着,家属在获得赔偿后,将不得向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他不被允许这样做,并被要求不要提出投诉或采访。更可怕的是,对方含糊其辞地表示:“签完合同后才能去殡仪馆看孩子”、“如果迟签合同,赔偿金额会减少,迟到一天罚款10万元”。 (据齐鲁晚报12月10日报道)。媒体报道截图。距离冬季火灾已经过去了680天。寒风再次吹来,真相却尚未揭晓引领。如果家属的报告属实,可以说这种尸检是无动于衷的。父母怀着沉重的心情来看望儿子,希望能再见到儿子最后一面,但得到的却是一笔残酷而算计的交易。将合理补偿换成金钱来维持沉默,或者将法币当作货币,违反了人类道德常识,缺乏人性化考虑,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实施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受胁迫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如果父母亲骨肉流失,悲痛万分,以“签署同意书”作为“见遗体”的前提,可能构成心理胁迫。强迫家人在没有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匆忙签署请愿书,因为签名是拖延和奖励低可能违背家人的真实意愿。本合同依法可以撤销。 “不得进一步索赔”、“不得要求或采访”、“保密”等协议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此次火灾造成13名儿童死亡,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公民依法享有知情权。相关调查结果应向公众公布。真相永远不会隐藏在私人“保密协议”背后。寄宿学校对其学生负有安全保障的法律义务。卧室发生火灾,造成多人伤亡。学校管理、安全漏洞和消防设备的可用性等问题必须成为事件调查和问责的中心。严格调查并公布结果,不仅可以严厉惩处责任人,而且可以汲取教训,加大灭火力度。恩。担起安全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我来干。但当事人首先想到的就是“闭嘴​​”、“消除影响”,并以赔偿协议回应家属的诉求。这种回避最重要的事情并尽量减少痛苦的方法不仅不能减轻痛苦,而且如果不加以控制,还会严重削弱信任。更令人不安的是,事故发生近两年后,相关调查组承诺的“及时公布结果”却迟迟没有消息。根据《火灾事故调查条例》,火灾事故一般调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即使事故严重、情况复杂、难以查明,至少也应该把调查的一步步进展、发现的事实和遇到的困难讲清楚。公开并定期报告。动态且及时。这既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也体现了调查的彻底性,减少了家庭和社会的焦虑,限制了谣言传播的可能性。有关部门保持沉默,拒绝接受采访,这无疑令人合理地怀疑他们受到了虐待。也许有些人认为日本人很健忘,从而利用了这个机会。但对于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痛苦永远不会消失,对真相和正义的渴望也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失。对于关心这个问题的人来说,涉及儿童生命安全的公共问题不会轻易扭转。地方有关部门应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打破沉默,积极采取措施。首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详细报告事故情况应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明确事故原因、责任分工和对结果的反应,向遇难者家属和社会作出负责任的解释。如果调查确实存在客观困难,必须坦诚沟通、说明情况。其次,要调查家属在事故解决过程中是否存在“自愿”签署“无限制协议”等不当行为。如有违法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立即纠正。此外,我们还要从这个事例中得出结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控,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真相不应被拖延,更不应被允许。面对这个问题头只有这样,才能安抚英年早逝的孩子,减轻亲人的痛苦,恢复公众对公共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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