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劳动争议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历时两年多才得以解决。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规定,对在公司工作八年以上的员工王先生进行了解雇。王先生遂索赔89.8万元。经过四个阶段的法律程序,法院最终认定前海人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该公司向王先生支付赔偿金、工资差额、绩效工资等共计84万余元。该公司所有损害赔偿反诉均被驳回。前海人寿备案对被解雇员工反诉,要求赔偿214万元。财务副总监突然被公司开除,并被罚款89万元。前海人寿提起反诉,要求赔偿214万余元。王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保险”)。该公司表示,两年前突然解雇了他,然后又单方面解雇了他。他捍卫了自己的权利两年。虽然他们赢了官司,但还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王先生告诉中国经济日报大风报记者,他于2014年11月加入前海人寿,曾担任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助理。 2022年8月起兼任北京项目公司总经理。 2022年11月,双方签订永久聘用合同,约定标准月薪66000元其中底薪52800元,绩效工资13200元。照片是王先生的工作证。然而,他的职业轨迹却在2023年突然发生了转变。据王先生介绍,2023年4月25日,前海人寿突然解雇了他,并称:“我从原来的50楼工作场所调到40楼呼叫中心,没有给我安排工作。当时,我的两个老板也跟着被解雇了。”同年6月30日,王先生收到该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宣布自当日起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其解雇理由没有事实依据,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先生于2023年7月24日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四项要求,包括要求前海人寿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52元。原2023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为6.8万元,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绩效工资为7.92万元,进京出差补偿为5.1万元。前海人寿已提起反诉,要求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因虚假退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14万余元。d 在履行职责时存在重大过失。仲裁裁决:维持了三项主要雇员的主张。前海人寿认为,王先生违反了兑换规定,违反了签到规定,且相关兑换表格存在问题。由此,他需赔偿经济损失43000余元。该公司还指控王先生严重失职,指控王先生未经许可批准北京项目的物业费和电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10.89万元,要求王先生赔偿损失。王先生对公司提供的任何证据均不予认可。该公司表示,相关付款是合同规定的,需要经过公司正常的审批程序。签署的报告已获得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青瓦台的批准,并创建了部分付款记录。在此之前,他还担任过北京项目公司的负责人。不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仲裁庭认为,前海生活指控王先生违反规定的证据大部分是单方面提交的,且没有王先生签字确认。且部分证据是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形成的,不足以证明该主张。公司未与王先生协商,单方面降低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绩效工资属于月工资的一部分,公司必须按照协议支付。一定是的。并拒绝了赴京出差的退款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范围)。 2023年11月,仲裁委员会裁定前海人寿应向王先生支付赔偿金、工资差额及绩效工资共计847,252元,并驳回前海人寿的全部反申请。这三审认定千凯人寿保险公司违法。前海人寿不服判决,随后向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无需支付相关费用,并要求王先生赔偿经济损失。 2024年8月,一审法院裁定前海人寿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王先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行为。该公司声称的薪酬因岗位而异、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绩效工资的说法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裁决确认了仲裁的主要结论,驳回了前海人寿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美凯人寿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钱艾生活公司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报告”,但王先生并未接受这一证据。 2025年6月,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明确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结论,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非无理。后,前海人寿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重新审理。 2025年12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前海人寿的再审申请不符合重新审理的法定情形,决定驳回再审申请。至此,善海人寿在经历了仲裁、一审、二审、再审等四个法律程序阶段后,ce被发现非法终止雇佣合同,并被要求向王先生支付总计847美元的补偿金、工资差额和绩效工资。 252元。然而,令王先生不明白的是,尽管打赢了多次官司,前海人寿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他。他说他觉得美凯人寿保险公司只是想放慢时间。 “他们一次又一次上诉,浪费司法资源。”我想问你接下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阀门律师观点:该案是否属于“恶意浪费司法资源”,要看证据是否伪造。第四阶段程序的结论非常一致,确认前海人寿解除王先生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因此,如果美凯人寿不服该裁决,将提起诉讼、上诉,请求复审。新的审判。这是实现恶意破坏的手段吗?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表示,这取决于证据是否支持。赵良山分析说,前海人寿的起诉、上诉、审判活动都是法律明确承认的程序性权利。这也是法院确保案件得到全面、公正审查的方式。因此,不能直接认定“多次提起诉讼”是否构成“恶意拖延”。但从客观效力来看,前海人寿多次提起诉讼的行为已经产生了负面后果。王先生获得补偿的目的是延长其期限,并获得合法权益,并获得王先生的合法利益,并获得实际的机会和结果,并获得保护的费用Hos del Sr. Wang aumentó。接下来,将启动多项司法程序,包括司法程序的能源、司法文件的准备和司法听证的组织,以提高司法系统的程序成本。赵良山表示,前海人寿的行为是“司法上的恶意破坏”,必须充分证明公司存在违法造假行为,要求虚假和恶意串通。其他合法利益和利益。从本次诉讼披露的信息来看,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美凯人寿存在上述违法情形,不能认定这是“恶意浪费司法资源”。赵良山先生建议,如果佤先生吴先生希望尽快获得赔偿,应尽快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包括调查、冻结、划转前海人寿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前海人寿资产、限制大额支出、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如果美凯人寿转移财产或逃避执行,您可以请求法院追究您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人员的责任。我能做到。对于美凯人寿保险的合法索赔,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位(或协助)执行。中国经济日报大丰报记者苗巧英总编辑刘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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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员工索赔89万元。前海人寿提起反诉,要求赔偿214万元。经过四个阶段的法律诉讼,最终认定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并被责令赔偿84万余元。